根据2025年云南省医疗保障政策,昆明市医保门诊统筹支付上限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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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职工,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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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职工,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9万元 。
- 月度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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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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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每月支付不超过 2336元 。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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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城乡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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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城乡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3万元 。
- 月度支付标准
- 城乡居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 100元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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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如一级30元、二级60元、三级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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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5%,慢性病患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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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超过部分按住院报销比例处理。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昆明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