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金补发起始时间需根据退休时间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补发起始时间的基本原则
- 退休时间分段
补发时间从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持续至退休当月。例如,2018年6月退休的中人,其养老金补发将持续到2018年6月。
- 新老办法对比计算
补发金额根据退休时新老办法养老金的差额确定,采用“限高保低”原则,即按退休时待遇较高的计发基数和比例发放。
二、2024年退休中人的特殊处理
2024年是机关事业单位中人过渡期的最后一年,补发规则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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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退休 :仍按新老办法对比计算,享受100%过渡性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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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后退休 :不再享受过渡性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补发进度因地区而异,大部分地区分阶段补发(如按月分批次发放2014-2016年、2017-2018年等差额),但截至2025年1月,广东等地已补发至2020年。
- 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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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户籍的退休中人、特殊群体等可能享受额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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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四川)已实现全额补发,而其他地区仍需分阶段落实。
四、建议
建议退休中人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通知,确认具体补发时间表。若对计算方式有疑问,可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