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医保政策,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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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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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50元/年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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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及定点零售药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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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5%,三级及定点零售药店55%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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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账结合(社会统筹+个人账户):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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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统筹(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职工700元,退休人员10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 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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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0元/年(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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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 慢病门诊报销
- 不设起付线,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两种及以上病种4000元
- 重特大疾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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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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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门诊与住院合并计算)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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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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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住院报销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2023年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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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以医保目录为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全年度,确保参保居民在门诊医疗费用中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