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医保特病门诊报销比例根据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恶性肿瘤放(化)疗及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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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报销:3.7万元以下90%,3.7万至4.7万元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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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报销:4.7万元至50万元100%
- 其他特病(如慢性乙型肝炎、慢性髓性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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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报销:3.7万元以下80%,3.7万至4.7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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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报销:4.7万元至50万元100%
- 慢性病门诊(如重度前列腺增生、慢性乙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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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年度限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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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前列腺增生:1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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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肝: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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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6000元/年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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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特病门诊与住院报销合并计算,年度封顶线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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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 特定病种(如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可选择普通特病结算或单病种结算,后者限额内药品不受医保目录限制。
- 退休职工待遇 :在各级医院均按95%报销比例。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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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普通门诊统筹,特病门诊报销比例统一为8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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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档次和年龄递增,最高档位可达10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