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政策,福建省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下限
全省统一调整为 4043元/月 (即4043×0.16=646.88元/单位,个人缴纳323.44元/月,合计970.32元/月)。
- 缴费基数上限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可自主申报,范围为 4433元至22164元/月 ,按实际申报基数计算缴费。
二、其他社保项目
-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下限与养老保险下限一致,为 3300元/月 。
三、调整依据
- 以上标准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2025年缴费基数的通知》执行,若国家出台新规定将另行调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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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缴费基数将分别按300%和60%的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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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金额与选择的缴费基数直接相关,基数越高,总缴费额越高。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