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桂林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门诊统筹保障水平有所优化,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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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为6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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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分为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65%、55%、50%。
- 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二、报销范围与材料
-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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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如感冒、咳嗽等小病)及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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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的门诊部分(如术后康复)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 报销材料
-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三级/二级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个人账户共济
- 覆盖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
- 历史政策衔接
- 原有2000元年度限额及50%报销比例(针对70岁以上退休人员)已随新规调整失效。
四、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在职且年满60周岁,门诊花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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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可报销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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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自付约3200元。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桂林市全体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