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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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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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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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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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 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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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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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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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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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报销限额200元
- 大病报销待遇 :
- 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
-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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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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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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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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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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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居民:三级医院63%,二级医院73%,一级医院83%,社区卫生服务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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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三级医院70%,二级医院80%,一级医院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
-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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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82%,在职人员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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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90%,在职人员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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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退休人员报销93%,在职人员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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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退休人员报销95%,在职人员报销93%
这些数据提供了佳木斯市不同医保类型的报销比例,涵盖了住院、普通门诊、大病保险以及在职职工和居民的医保报销情况。建议根据具体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选择相应的报销比例进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