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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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金华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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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60%的,按60%计发。
- 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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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为158天(金华市常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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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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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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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按实际生育天数计算。
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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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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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3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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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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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内:15天,费用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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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个月:42天,费用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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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以上:98天,费用1000元。
注意 :超出规定标准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等需个人承担。
三、其他补贴
- 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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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024年标准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如2024年为9500元×2% = 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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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分别按50%和100%发放。
- 失业女职工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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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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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3000元。
四、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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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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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月申领,与工资同步发放。
以上政策依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缴费基数和医院等级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