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辽宁铁岭医保门诊统筹异地结算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异地直接结算范围
- 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已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按规定直接结算门诊医疗费用。若因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直接结算,可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 门诊慢特病专项结算
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6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已办理长期异地备案并登记在案的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居住备案地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原则执行。
二、办理流程
- 备案登记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完成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并关联门诊慢特病备案(如适用)。备案时需提供居住证明、就医地医疗机构信息等材料。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在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统筹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确保该机构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 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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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出院时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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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诊时在收费窗口直接结算。
三、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性
门诊统筹异地结算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铁岭医保部门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
- 费用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等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与就医地政策一致。
- 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系统故障无法直接结算,需及时联系就医地医保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四、政策意义
该政策显著便利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养老、子女照顾等)的就医体验,减少了回参保地报销的麻烦,提高了医疗保障的灵活性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