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阿拉善盟医疗保障政策调整,门诊统筹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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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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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70%、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 门诊诊察费报销
自2023年7月1日起,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调整为 100% ,且不设起付线。
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
- 在苏木镇卫生院、嘎查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费用按 50%比例补偿 。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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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超出部分按相应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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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衔接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以上政策依据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及政府公告整理,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