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功能已逐步扩大,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基本使用范围
- 支付个人自付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自付部分。
- 跨险种使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二、操作方式
- 通过“京通”小程序
家长需先在支付宝或微信搜索“京通”小程序,完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后,可通过该平台查询扣款明细并代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入“职工个人账户明细查询”页面,查看城乡居民医保费扣款记录。
三、注意事项
- 地域限制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但跨省共济尚未全面开通。例如,浙江省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余额为家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但需绑定家庭共济账户且余额充足。
- 家庭成员限制
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且被共济人(如父母)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仅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
- 政策进展
国家医保局计划2025年底前实现全国所有省份省内共济,明年将推进跨省共济,具体实施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
四、办理流程(以浙江省为例)
- 绑定家庭共济账户 → 确认账户余额充足 → 通过“浙里办”APP选择“社保费缴纳”服务 → 添加家庭成员并完成代缴。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和所在地政策,通过官方渠道办理家庭共济备案并查询扣款情况。如需跨省使用,需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