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起始时间需结合制度建立与实际执行两个维度进行说明:
一、制度建立时间
- 1998年12月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标志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要求1999年基本建立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实际缴费时间
-
2001年 :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开始执行职工医保缴费,用人单位开始代扣代缴。
-
其他类型医保 :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始于2003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始于1988年。
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无雇工人员可个人缴费。
补充说明
-
缴费年限与待遇相关,例如累计缴费满15年可享受退休待遇。
-
城镇职工医保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至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比例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
综上,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从1998年启动规划,但全面实施始于2001年,不同类型医保的覆盖范围和时间节点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