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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医保在沈阳 是可以 使用的。具体流程和待遇如下:
- 先垫付后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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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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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结束后,携带必要的医疗材料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所需材料包括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住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的复印件、入院记录复印件等。
- 备案后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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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人员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然后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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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就可以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无需再垫付资金和往返报销。
- 长期居住人员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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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到除北京、上海以外异地城市的,即时开通备案地、参保地双向同等住院待遇。备案地就医支付比例按照沈阳市相应参保人员类别、相应医院等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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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地为北京市、上海市的,即时开通备案地同等住院待遇,但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要件,否则报销比例将下调10个百分点。
- 异地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 :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免申即享门诊统筹联网直接结算服务,可在备案地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同时保留沈阳市门诊统筹就医待遇。
- 异地安置 :
- 非沈阳医保患者如成功于沈阳市智慧医保“异地备案人员注册”并可打开医保二维码,即代表已经完成异地安置至沈阳。具体医保结算要求以当地医保局为准。
- 省内异地就医 :
- 如果是省内异地就医,则不需要备案,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然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到3家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综上所述,外地医保在沈阳就医是可行的,但具体流程和待遇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