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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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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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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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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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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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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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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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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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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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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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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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89%
二、其他说明
- 最高支付限额
- 云南省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90%)。
- 特殊群体
- 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特殊检查/治疗、高值耗材等需自付一定比例(如乙类3%、特殊项目10%等)。
- 异地就医
- 异地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80元,二级550元,一级200元,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三、示例计算
王大爷(退休人员,三级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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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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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200元,可报销费用:
$$150,000 - 1,200 = 148,800 \text{元}$$
- 报销比例95%:
$$148,800 \times 95% = 141,360 \text{元}$$
- 个人自付:
$$150,000 - 141,360 = 8,640 \text{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省统一政策和昆明市具体执行标准,实际报销金额需结合个人账户余额和年度累计限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