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 基础生育津贴 :
- 女职工生产完后一般可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 额外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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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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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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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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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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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综合以上信息,安徽的生育津贴发放时间为 3个月基础生育津贴加上根据具体情况增发的生育津贴 。具体增发的生育津贴时间和金额会根据个人的生育情况和政策规定有所不同。
建议 :
- 女职工在申请生育津贴时,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的生育情况是否符合增发条件,以便及时申请并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