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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医保在宁波 是可以使用的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政策要求。随着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的推进,宁波已经支持多个省市的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以下是具体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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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宁波已经支持多个省市的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持有异地医保卡的参保人想要在宁波刷卡就医,需要遵循当地医保部门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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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外地参保人员在宁波就医前,需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办理后,参保人在异地就医的待遇不变,但办理后6个月内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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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住院就医可以直接结算,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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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外来城市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体根据当地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进程,参保地应已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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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种原因需要在宁波市治疗的(具体根据参保地的异地就医政策条件),且事先办理外省异地居住(工作)或转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即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有该参保人员备案数据,办理手续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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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宁波已有242家医疗机构开通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其中二、三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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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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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参保人员在宁波看病报销,需按照参保地医保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了解异地就医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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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参保人员就医的本市医药机构需要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外地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实时查询已开通的机构名单。
综上所述,外地医保在宁波是可以使用的,但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确保参保地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建议外地参保人员在来宁波前,先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了解详细的异地就医政策和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