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保外省就医报销政策如下:
- 备案手续 :
-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以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便可在选定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办理住院,就医结束后进行直接结算。
- 直接结算 :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未直接结算的处理 :
- 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费用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按规定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费用报销。跨统筹区住院就医未备案的按非急未转就医人员进行手工报销。
- 取消备案制度 :
- 山西省取消了异地就医备案制度,扩大了提供异地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山西省所辖各市有异地就医结算需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也就是说,参保人在纳入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再需要异地使用备案了。
- 电子医保凭证的应用 :
- 山西省逐步推广电子医保凭证的异地应用,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时支付医疗费用,将原有的持医保卡结算,转变为持医保码结算,也就是说,参保人只要用电子医保凭证,就可以完成异地结算了。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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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异地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就医类别进行调整,具体报销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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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区间:起付线以上至3000元,报销比例为88%;3000至5000元,报销比例为90%;5000至10000元,报销比例为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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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类型: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贵重药品报销比例为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 特殊人群待遇 :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住院的报销政策中,对于长期外省居住(有当地居住证或办理当地户籍)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报销比例同山西省内就医。外省急诊住院或办理了异地转诊住院备案的,报销比例下降5%。未办理异地转诊备案,直接去外省住院的,报销比例下降15%。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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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去了个人先垫付、后报销的繁琐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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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费用如何结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医疗机构的要求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山西省的异地医保报销政策已经进行了多项优化,包括取消备案制度、推广电子医保凭证应用、调整报销比例等,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捷和合理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熟悉相关政策,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