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在浙江, 生育险必须连续缴纳满12个月 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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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纳12个月 :职工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且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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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间限制 :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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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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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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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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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地点要求 :享受生育保险需要生产当月在浙江省内公司缴纳,可以不同单位,但省外单位不行,省内市外交则需当地开生育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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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浙江的生育险要求连续缴纳满12个月,且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才能享受相关待遇。建议职工在生育前确认自己的生育保险缴费情况,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