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类型(在职/退休)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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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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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其他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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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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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数据:三级医院1600元,二级600元,一级400元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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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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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其他三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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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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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数据:三级600元,二级400元,一级200元
- 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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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0元(2021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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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级别:按在职人员标准的50%计算
二、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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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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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其他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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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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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数据:三级85%,二级75%,一级70%
- 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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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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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级别:按在职人员标准的8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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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数据:三级90%,二级80%,一级70%
三、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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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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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无统一限额,但个人账户支付后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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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共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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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如终末期肾病等8种重大疾病,门诊报销比例可达70%,且无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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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无直接报销,仅限基层医疗机构儿科门诊50%、慢病门诊50%(2500-4500元/年)。
以上标准综合了2019-2025年镇江医保政策,具体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