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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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门诊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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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门诊13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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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13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8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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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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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为90%。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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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年内首次在三级医疗机构(如镇江一院、江滨)就诊的起付标准为12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年内首次标准的50%,第三次起住院免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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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的50%。
- 年度支付费用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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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报销限额为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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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年度报销限额为7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