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现行政策,企业退休年龄与是否为灵活就业人员无关,主要依据年龄和工龄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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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年满6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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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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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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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等):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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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女工:若解除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退休年龄仍为50周岁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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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且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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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与在职职工一致,不受缴费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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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满足条件后,按企业职工标准享受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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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未缴满1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期间按个人账户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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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满15年后中断缴费,需补缴中断年限,且需保证缴费基数不低于当地最低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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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申请需提前1个月向当地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交材料
综上,镇江市企业退休无需强制要求灵活就业满5年,但需满足法定的年龄和工龄条件,并确保累计缴费年限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