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保缴费制度的发展历程如下:
一、养老保险
- 参保范围扩展
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95年1月1日执行。此前,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逐步纳入保障范围,但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20%(雇员8%、雇主12%)。
- 缴费基数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全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113元,上限为20564元,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二、医疗保险
- 制度建立时间
山西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省直管单位缴费比例为6.2%,其他单位根据经济水平调整。但需注意,国家层面行政单位(如公务员)不参与医疗保险,仅缴纳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缴费基数政策
2024年缴费基数上下限与养老保险保持一致,个人缴费基数范围为4113元-20564元。
三、其他社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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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与养老保险统一征缴,缴费基数按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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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具体比例由单位自主确定。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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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差异 :部分早期政策(如1988年启动社保制度)仅适用于特定群体或地区,需结合具体政策文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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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议 :各地政策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局或12333热线咨询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社会保障厅及政府公开资料,涵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主要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