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医保报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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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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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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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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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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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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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限额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500元,统筹区现行政策规定高于500元的,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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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每年可报销800元,报销比例在80%左右,基层报销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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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每年可报销1200元,报销比例在80%左右,基层报销更高。
- 慢特病门诊 :
- 包括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三十多种病种,多数病种可报8000元及以上。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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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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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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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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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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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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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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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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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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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 :每年最高可报25万元,加上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45万元。
- 产前检查门诊 :
- 参保女性产前检查门诊最高可报600元,和普通门诊合并保障,最高可报1100元—1200元。
- 省内异地就医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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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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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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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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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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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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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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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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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
- 退休人员医保返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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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到2023年底,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将按照当地基本养老金平均额的约2%进行资金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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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低门诊保障额提升至3309元。
- 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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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起付标准为150元,封顶额度至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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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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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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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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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5%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高医保报销的覆盖率和效率,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特别是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重大疾病患者的保障力度明显加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