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规定,职工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 15年 才能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 累计缴费年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需满足“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两个条件,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缴费时间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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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缴费期间出现中断(如失业、离职等),可 延续缴费 至满15年,或选择 一次性缴费 补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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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后未补缴,则无法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但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
二、缴费比例与待遇
- 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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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比例为 8% ,单位缴纳比例为 20% ,缴费基数通常与职工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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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
- 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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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直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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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超过15年,缴费年限越长,基础养老金部分越高。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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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缴费 :职工可在不同地区流动就业,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且退休时仍在缴费,待遇不受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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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197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1974年1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其缴费年限按 视同缴费年限 计算,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建议职工尽早参保并持续缴费,以保障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若对缴费基数或待遇计算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