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病种及机构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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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无起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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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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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0元
- 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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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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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学生及未成年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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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 其他一级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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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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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学生及未成年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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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日最高支付限额:45元(不含一般诊疗费)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补偿标准(按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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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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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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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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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0000元: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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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以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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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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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以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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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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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0000元: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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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以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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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 :统一按25%补偿
- 特殊病种与大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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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等)按省、市定方案执行,实行限额收费、定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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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正常分娩100元,剖宫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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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补贴10元,限额2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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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转诊至区/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时,若实际补偿比低于30%,按3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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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住院报销总额累计最高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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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限制 :村卫生室处方药费限额10元,镇卫生院5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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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户、脱贫人口等可享额外医疗救助,最高覆盖95%费用。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2025年盐城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整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