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江苏省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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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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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700元起付,最高6000元限额,报销比例75%、70%、60%(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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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300元起付,最高7000元限额,报销比例85%、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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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机制覆盖近亲属,2024年实施3430万人次,共济金额46.5亿元。
- 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 需经认定后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但已合并到普通门诊保障范围内。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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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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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基金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与门诊一致(即在职职工75%、70%、60%,退休人员85%、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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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含异地转诊)等特殊情形另有规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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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存在细微差别,例如南京市职工医保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0%,苏州市退休人员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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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精准信息。
- 跨市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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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就医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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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起付线按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高1万元,报销比例60%。
- 个人账户 :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调整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保政策文件及各地执行标准,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