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搜索结果,医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会由公司扣除。具体说明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性质
生育津贴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权益的社会保险待遇,属于员工个人权益的直接支付,由医保基金或单位代发。
二、与工资的关系
- 两者不可同时享受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工资是两种不同的补偿方式。单位在产假期间无需发放工资,而是以生育津贴作为工资替代。
- 单位无权扣除
单位既不能从医保报销的生育津贴中扣除任何费用,也无权以任何理由扣减员工工资。
三、特殊情况说明
- 生育津贴与基本工资的差额处理
若单位按基本工资发放的金额低于医保报销的生育津贴,单位需以医保报销金额补足差额。
- 未参保情形
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工资应正常发放,生育相关费用由单位自行承担。
四、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
-
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但需按法律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于替代产假期间的工资。
综上,医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是员工应得权益,单位无权以任何形式扣除。若对单位行为有疑问,建议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