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拨付账户的填写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一、账户类型选择
- 未变更单位
若产假期间职工未更换工作单位,生育津贴可拨付至原参保单位指定账户,包括单位账户、法人代表账户或职工本人账户。
- 变更单位
若产假期间单位发生变更,需明确指定1个接收账户,并提供所有缴费单位同意支付到该账户的书面材料(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中单位/个人意见栏签字盖章)。
- 单位注销或账户注销
若单位在生育津贴申领前已注销或账户失效,经职工书面同意,可将津贴拨付至单位法人代表账户或职工本人账户。
二、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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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账户 :通常为职工所在单位的基本户或社保缴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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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需职工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单位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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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单位未开设独立银行账户(如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委托函及职工个人银行卡行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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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后3个月内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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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准确性 :单位需确保提供的银行账号、账户名称等信息与职工银行账户完全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拨付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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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处理 :若津贴金额高于或低于职工产假工资,需按规则冲抵或补发。
四、补充说明
生育津贴的发放流程通常包括:单位申报、社保审核、资金拨付至指定账户,最终由单位发放给职工。若职工选择将津贴打入个人账户,单位需在申领时明确标注“支付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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