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条件根据年龄、缴费年限及工种类型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基本退休年龄标准
- 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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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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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年满55周岁
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特殊工种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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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满1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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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从事特殊工种满1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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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参加革命工作满10年。
二、其他特殊退休情形
- 原国有企业职工
- 若曾为原国有企业工人且在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女性可申请50-55周岁退休。
- 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 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若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申请退休。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退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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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 :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如原国有企业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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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江苏省13个城市已试点实施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0岁退休政策,但需符合“原工龄+缴费年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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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 :退休后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约39年缴费工资1%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江苏省地方性规定,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