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职工医疗保险的配偶 可以使用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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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同时,职工医保参保人以“授权”的方式,把医保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提供给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使用,可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共济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及结亲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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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覆盖参保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涵盖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合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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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需要急诊、抢救的,可以在协议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
综上所述,职工医疗保险的配偶可以使用配偶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