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及以前
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主要依据个人的工作年限以及医保制度的实施时间。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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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及以前 :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从1999年开始算起。在此之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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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或2001年及以前 :部分地区如北京,2000年或2001年之前的工龄也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但必须是在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作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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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31日以前 :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在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及1994年1月1日至医保制度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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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30日以前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在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之后至医保制度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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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1日以前 :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从业人员在1996年7月1日至医保制度实施前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从1999年开始算起,但具体认定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标准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