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潍坊市社会保险缴费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 上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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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基数 :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0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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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基数 :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152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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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平均基数 :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即3842元/月
- 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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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0.16%(个人缴费)+0.8%(单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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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7%-10%四档可选,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一致
二、缴费方式与时间
- 缴费档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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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档次,档次差异主要体现在生育津贴的享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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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最低档(7%):无生育津贴,可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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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档次(10%):有生育津贴,可住院
- 缴费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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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按月、季度、半年、全年缴费,无需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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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调整前,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3年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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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后,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需按比例补差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军转干部及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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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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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退出生产岗位职工按上年月均工伤津贴申报缴费基数
- 政策依据
- 所有数据均依据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算,确保缴费基数合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4年官方文件及政策调整说明,供灵活就业人员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