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药店、住院自付部分
职工医疗保险余额的使用方式可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的用途
- 门诊消费
可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的自费部分支付,包括普通门诊、急诊等。
- 药店购药
支持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包括准字号药品和中药饮片)。
- 起付线以下费用
覆盖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左右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 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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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已绑定的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或商业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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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绑定家庭成员就医时直接扣款。
二、统筹账户的用途
- 住院报销
覆盖超过起付线且未达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因地区而异(通常约80%);
- 门诊大病(如恶性肿瘤、肾透析等)及特定门诊(如恶性肿瘤放化疗)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其他合规费用
包括门诊手术、特殊门诊、住院前7天留观期费用等。
三、使用流程与注意事项
- 就医结算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通过医保卡结算医保报销部分,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卡或现金支付;
- 住院时需先自付起付线金额,后续按比例报销。
- 药店购药
在定点药店购药时,直接刷卡支付个人账户余额,无需额外操作。
- 家庭共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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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豫事办”等平台绑定家庭成员,医疗费用可直接从个人账户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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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城乡居民医保需在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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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用完 :需自付部分可用家庭共济账户或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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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使用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但医保卡将停止报销功能。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通用规则及部分地区具体操作流程,实际使用中请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