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职工医保中途断交后, 可以在3个月内补缴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若职工医保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也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如果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待遇享受的等待期通常不会超过6个月。
补缴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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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工作单位补缴 :若参保人是通过工作单位交的医保,可以要求公司为其补缴医保。参保人需要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联系,说明补缴医保的需求,并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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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若参保人是个人缴纳的医保,在断交以后,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当地的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在社保局,参保人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应补缴的医保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补缴医保费用后,补缴时间将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