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补缴社保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补缴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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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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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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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需及时至市社保局补缴保费。
- 补缴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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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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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农业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 补缴流程 :
- 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长春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 补缴限制 :
- 社保政策最多可以补交两年,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
- 其他注意事项 :
-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社保缴费的及时性和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议有补缴社保需求的人员及时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补缴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