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条件
- 基本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用人单位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且持续缴费。
- 生育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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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妊娠7个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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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妊娠不足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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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分别增加半个月津贴,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二、报销材料
- 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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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证明生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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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原件 :由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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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蓝本》 :记录生育相关医疗服务。
- 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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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身份证或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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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票据 :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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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报表》 :需单位盖章。
三、报销流程
- 住院阶段
- 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通过医保系统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 产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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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满30天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工作人员携带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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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住院费用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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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未联网费用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发票等。
- 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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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月计发,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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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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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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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0.5个月。
四、报销标准
- 医疗费用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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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4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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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难产):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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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顺产2900元,剖宫产3910元。
- 产前检查费
- 部分地区可报销,具体标准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五、注意事项
-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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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90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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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报销需在终止妊娠后3个月内。
- 地区差异
- 若在省外生育,需额外提供生育医院等级证明、住院发票总清单等。
- 材料审核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报销失败。
以上信息综合了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公开资料,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