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的五险一金标准如下:
- 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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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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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2787元/月)时,按2787元为月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3935元/月)时,按13935元为月缴费基数。
- 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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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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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齐齐哈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0%(4502元/月)时,按4502元为月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齐齐哈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13505元/月)时,按13505元为月缴费基数。
- 失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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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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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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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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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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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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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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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各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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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