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限额400元通常指 清远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具体含义如下:
- 报销上限
该限额为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医保基金对门诊医疗费用的最高补偿额度。当年度累计报销金额达到或超过此限额后,即使后续医疗费用符合报销条件,医保基金也再行支付。
- 政策背景
根据清远市职工医保政策,参保人可选择一家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就诊的报销对象,但整个年度的报销总额不得超过400元。该限额属于 非津贴补贴类 ,不直接计入个人医保账户。
- 与其他报销标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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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医保开始报销的门槛,低于该标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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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医保支付的上限,超过部分由患者承担。
- 调整与激励政策
根据最新政策,若连续参保满5年或年满60周岁,职工医保将停缴。此外,国家医保局推出的居民医保激励政策中,连续参保满4年的个人,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每年提高1000元。
注意 :不同城市、不同医保类型(如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的支付限额标准可能不同,建议参保人具体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