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的成都生育医疗待遇调整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城镇职工生育医疗待遇
- 产前检查费
定额补助标准调整为 1000元 (2024年5月11日调整后)。
- 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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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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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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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 1000元 。
- 生育津贴
按生育时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 产前检查费
定额补助标准调整为 700元 (2024年5月11日调整后)。
- 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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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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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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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 1000元 。
- 其他说明
- 城乡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按政策范围内费用据实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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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对门诊、住院等费用可报销80%,具体比例可能因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类型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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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可享受女职工标准的50%生育医疗费补贴,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标准适用于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政策,如遇调整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