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属于 市级医保 ,其特点如下:
- 统筹层次
该医保自2020年12月26日起正式实施,覆盖石家庄市所有县(市)、区,实行 统收统支 ,即所有参保人员均纳入同一套基金池管理。
- 政策统一性
实施后,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医保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基金管理均实现统一,消除了城乡差异。
- 待遇提升
基础医疗保障标准提高,例如门诊统筹制度实施后,进一步减轻了城乡居民门诊就医负担。
- 基金共济能力
通过扩大基金统筹范围,提升了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综上,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医保通过市级统筹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统一管理和待遇保障,属于典型的市级医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