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职工医保的使用方式及范围如下:
一、主要使用范围
- 门诊医疗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国药准字号药品的费用。
- 医疗费用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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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付医保目录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消杀类产品(如体温计、血压计)及部分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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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疾病预防接种疫苗费用(如乙肝疫苗、流感疫苗)。
- 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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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体检、退休人员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商业健康保险(如“渝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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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
二、使用方式
- 直接结算
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住院费用,暂不支持跨省使用。
- 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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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自付部分、药店购药费用可直接从个人账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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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如退休人员)从个人账户划转资金用于长期护理保险缴费。
三、注意事项
- 账户资金性质
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且可依法继承。
- 参保对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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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操作需在重庆市参保,暂不支持跨省共济给家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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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账户。
- 缴费标准
- 2025年个人参保人员全额缴纳132元/年,退休人员个人缴纳66元、基金划拨66元。
四、办理流程(关联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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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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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服务大厅】-【服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关联/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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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提示录入关联信息即可完成绑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