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退费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办理的,具体政策如下:
一、退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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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前死亡 :参保人缴费后死亡,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即2025年1月1日前),家属可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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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缴费或错缴 :因重复参保、缴费错误等原因,可在待遇享受期前中止参保关系并申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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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包括参加职工医保、服兵役、户籍注销等。
二、退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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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需在缴费所属年度的3月31日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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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如死亡退费,需在死亡后及时申请。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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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身份证、银行卡(需注明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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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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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需家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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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残疾证等资助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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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税务部门或医保平台提交申请(如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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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到政务大厅税务窗口提交。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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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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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申请需配合办理参保状态变更和代扣协议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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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困难群体可通过原资助渠道申请退费。
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尽早联系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办理退费,避免影响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