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补偿60%,住院补偿70%
浙江省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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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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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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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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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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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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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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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30%。
- 大病补偿 :
-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此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和报销比例也由60%提高到了70%,最高的支付限额已经从3万元提高到不低于5万元。同时,各地还将普遍开展新农合的门诊统筹,农民门诊就医也可以按照比例来报销。这个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来的,而不是按照市级或者县级来的,另外各个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不同,报销比例也会有5%的差异。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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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方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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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病补偿,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