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育报销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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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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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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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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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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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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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同时提高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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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水平提高,生育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800元左右提高到1200元;住院分娩报销水平提高,起付线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200元、500元、800元调整为不需要起付线,支付比例由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95%、90%、85%调整为100%、100%、90%。
- 生育津贴补偿 :
-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 计划生育手术费 :
-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申领条件 :
-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 办理时间与办理主体 :
- 用人单位可于每月4日-25日(6:00-22:00),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另外也有每月1日至20日可线下办理的情况。
- 待遇发放 :
- 生育津贴的金额计算与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产假天数等因素有关,2024年政策未表明在这方面有新的计算方式调整等情况。
- 产检报销 :
- 在北京市,产检报销不能实时结算,需要先个人垫付,再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生育期间的经济负担,提高生育保障水平。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政策,确保生育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