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内蒙古从2025年1月起上调了企退人员(包括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金计发基数。新的计发基数为4240.67元,标准全国排名第九,比之前的4056.33元增加了184.34元,增幅4.54%。
抚恤金的标准按丧葬抚恤金计发基数的9-24倍计发,具体到每个人还不一样,需要结合本人退休前累计缴费年限(或工龄)和退休年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抚恤金计发倍数 = [累计缴费年限(或工龄)-6] - 退休年数
其中,累计缴费年限(或工龄)和退休年数均按整年计算,不满1年的不计算。
总体来看,执行新标准后的内蒙古企业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共计是2025年内蒙古丧葬抚恤金计发基数的11-26倍,即46647-110257元。也就是说,内蒙古企业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2025年去世的,遗属可以领取的待遇最少是4.66万元,最多是11.03万元,但具体到每个人可能不完全一样。
此外,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