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执行起始年份为 1998年 ,具体背景如下:
- 政策实施时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 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 。
- 覆盖范围与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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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需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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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累计缴费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5年,退休后无需再缴费。
- 历史背景
该制度前身为1992年启动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试点,后逐步推广至全国。
综上,职工医保的正式执行时间为 1998年12月14日 ,现行政策延续了这一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