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纳规定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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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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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 :
-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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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基本医保覆盖全民,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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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鼓励和推动在就业地参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 :
- 健全基本医保参保政策,完善基本医保参保政策,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
-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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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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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在2023年640元和380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我国医保缴纳的基本规定,涵盖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缴费方式、缴费比例、缴费年限等方面的内容。建议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