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可以享受一系列医保政策,具体如下:
- 医保缴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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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补贴 :特困人员(原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残疾人)、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享受全额补贴(400元),个人不需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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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补贴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乡村振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可享受50%补贴(200元),个人缴费50%(200元)。
- 医保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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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降低 :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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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提高 :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并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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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费用救助 :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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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费用负担减轻 :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
- 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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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制度保障 :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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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自付费用,医疗救助按照年度救助限额内不低于70%比例给予救助,对经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各地还可进一步给予倾斜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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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 :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可享受门诊救助。
- 其他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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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诊疗后付费 :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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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报销 :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结算,方便贫困人口就医。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负担,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建议贫困户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和民政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确保能够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