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内蒙古医保在黑龙江省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如下:
一、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 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省份
内蒙古与黑龙江省已签署跨省异地就医免备案直接结算合作协议,自2023年8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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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参保人员赴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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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参保人员赴黑龙江省
可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直接结算,医保待遇与参保地一致。
- 其他跨省直接结算省份
内蒙古医保卡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7个省(市、自治区)的27个统筹地区也可直接结算,无需备案。
二、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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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无需备案 :上述跨省直接结算的省份(含内蒙古)已实现免备案直接结算,持卡即可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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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跨省就医 :若需前往未开通直接结算的省份,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注意事项
- 省内异地就医
- 在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需办理转诊证明,并完成就医地社保登记,回参保地报销。
- 直接结算限制
- 直接结算仅适用于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需符合当地政策。
- 政策时效性
- 以上信息基于2023年最新政策,具体操作流程及范围请以参保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四、申请方式(部分地区)
若需查询或办理备案,可通过参保地医保官网、APP或线下社保窗口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部门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