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包头市特殊工种退休申请时间要求如下:
一、提前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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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退休 :需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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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 :需提前 1个月 办理退休手续。
二、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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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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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年限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10年(特殊工种名录中的具体年限可能因工种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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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
三、申请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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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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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退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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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种认定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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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整的退休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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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条件后提交至档案托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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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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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次月开始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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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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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实行按月汇总,需在每月20日前完成报送。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务院规定及包头市具体操作流程,确保符合最新政策要求。